郴州惠策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HOTLINE:

0735-2267323

成功案例
联系我们

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涌泉街道五岭大道七星花园五栋1401房

530961181@qq.com

0735-2267323

18975521360

政策法规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更新中外合作油(气)田开采企业名单的通知

时间:2023-10-13 11:10:08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更新中外合作油(气)田开采企业名单的通知

财税〔2023〕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根据海洋油(气)企业经营变化情况,现就销售或租赁海洋工程结构物适用出口退税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附件3中“二、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的具体范围”所列企业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在“(一)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及其下属企业”项下企业中删除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荔湾作业公司、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文昌13-1/2油田作业公司。

(二)在“(二)中国海洋石油对外合作公司”项下企业中增加博道长和石油有限公司、哈斯基石油作业(中国)有限公司、爱思开新技术株式会社和爱思开尔世恩株式会社,并删除台南-潮汕石油作业有限公司。

(三)对“(四)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下属企业”项下企业名称进行变更:将“胜利石油管理局海洋钻井公司”调整为“中石化胜利石油工程有限公司海洋钻井公司”;将“中国石化集团上海海洋石油局”调整为“中国石化集团上海海洋石油局有限公司”;将“上海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总公司”调整为“中石化海洋石油工程有限公司”。

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第十七条“中外合作油(气)田开采企业”按上述调整后的企业名单执行。

三、本通知自上述企业设立登记、注销登记或变更登记之日起执行。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10月7日


【返回列表页】
地址: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涌泉街道五岭大道七星花园五栋1401房    电话:0735-2267323    
Copyright © 2019-2020 郴州惠策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ICP备案编号:湘ICP备2020018865号-1